近年來,金融產品種類繁多,許多消費者在進行金融交易時對自身的權利認知不足,從而在潛在風險中處于弱勢地位。正因如此,了解并行使自己的金融消費者八項基本權利顯得尤為重要。通過對這些權利的理解和運用,消費者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構建更加安全的金融環境。在此,建設銀行陽泉分行工作人員為大家介紹金融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八項權益。 金融消費者的八項權益是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 財產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時,其財產應受到保護,不遭受侵害。金融機構需采取適當措施保障用戶資金的安全,對消費者的信息進行妥善保護。 知情權 金融消費者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金融產品或接受服務的真實情況。金融機構應及時、準確地提供信息,不得發布夸大產品收益或掩飾產品風險的欺詐信息。 自主選擇權 金融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金融機構、金融產品或服務,不受強買強賣等不正當手段的侵害。 公平交易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使用金融產品或接受服務時,應獲得公平交易條件,包括機會均等、自愿交易和合理收費。 依法求償權 金融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非因本人故意或過失而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時,有權依法向金融機構要求賠償。 受教育權 金融消費者有權接受關于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種類、特征等金融消費知識的教育,以及如何維權等知識。 受尊重權 金融消費者在購買產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金融機構不得因金融消費者性別、年齡、種族、民族或國籍等不同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信息安全權 金融消費者有權要求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金融機構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確保消費者的敏感信息不被濫用。 這些權益共同構成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基礎,確保了金融消費者在接受金融服務時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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